在生意起步的时候,除了设立一个切合你需要的商业个体,比如说责任有限公司,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生产或者销售好的产品。一个好的产品常常会受到不良厂商的仿冒,以假乱真。比如说“台湾米酒”和我曾参与的香港“百花油”商标侵权案件,所以为了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就显得尤其重要。在注册商标之后,其实别人照样还是可以仿冒,但是打起官司来有个合法注册的商标帮助会很大。
就美国来说,注册商标有两种。一种是在州政府注册,另外一种是在联邦政府注册。下面就它们的功能和程序作一说明。
在州政府注册,有如下好处:1.程序相对简单,注册费用较低。2.审批很快,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在我们帮客人在加州政府注册的商标里,就没有超过三个星期的。
但它的最大一点不足就是只局限于你所注册的那个州,保护性有限。在联邦政府注册,最大的好处就是商标受保护的区域广泛,是全美国,但它也有不好:第一.就是审批过程漫长,即使快的也需要半年左右,长的有可能超过一年。第二.审批手续严格。如果申请材料准备得不严谨,在商标得以注册之前,联邦的专利商标局会要求你补充材料,对不够清楚的地方需要你强加说明。这样两三个来回是很正常的。但是如果你的产品会营销全国,虽然麻烦一些,但还是有必要的。
下面是我的客人在商标注册上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
第一.注册商标的第一步就是看同样或类似的商标是否已被注册,商标是不是同样很容易看,但是它是否类似却是一个很复杂的法律问题。评断是否类似的标准就是看一般的顾客会不会对商标容易产生混淆,会不会被误导。它包括八个方面,比如说这两个商标是不是关于同样或同类的产品,是不是在同一个市场出售等等。就实际经验来说,一般大的厂商有钱请律师打官司,即使小厂商的商标跟大厂商的商标并不完全类似,也不会误导一般顾客。但是由于资金。能力都有限,在大公司律师写来的一封勒令停止销售类似产品,否则告商标侵权的恐吓信面前,只有忍气吞声,不敢违抗。
第二.注册商标不代表你拥有商标,很多批发商认为只要我注册了我卖的产品的商标,别人就不可以卖同样的产品,不然我就可以告他,这种想法非常错误。原因有二:
1.如果你想告的竞争对手卖的跟你是同样的产品,同样的商标,并且来自与同一的生产厂商,就不存在商标侵权的问题。
2.商标的拥有者是第一个使用商标的厂商,一般来说都是生产商。只有商标的拥有者即生产商有权利去告商标侵权,批发商和经销商即使注册了商标,也没有这样的权利。
第三.有些客人已经有了商标的构想,但是还没有实际的产品,这样的话也可以注册还未使用的商标,以便将来使用。但是申请的类别不同。等实际产品已经生产的时候,再把未来使用的注册类别改成实际使用的注册类别。
第四.就现在而言,没有国际注册商标的作法。虽然说有些国家之间有认可彼此商标注册的协议,但是范围还不是很广泛。所以唯一的作法就是如果你想注册的国家之间没有彼此认同商标注册的协议,你只好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注册。
最后作为一个商标注册的律师,有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防患于未然,在一开始注册商标的时候就找一个有经验的商标律师,这样以后可以避免很多的麻烦。
第二.由于联邦政府注册和州政府注册功能互补,所以我会建议客人全都注册。
第三.如果一不小心注册了一个和别人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并不代表就一定是侵权。在有些情况下还是有回旋的余地。